富政办发〔2017〕105号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7年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7年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2017年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及时消除非法成品油市场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活动,切实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加强成品油市场整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近年来,由于受成品油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和利益驱动,非法运输、销售、储存成品油行为时有发生,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有的未经安全许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有的油品质量无保证,计量不准确,以次充好,缺斤少两,侵害消费者利益;有的偷漏税款,损害国家利益;有的未经预核准随意建设布点,严重影响城市建设规划及成品油市场发展规划;有的仿冒、假冒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企业品牌,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和利益。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事关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稳定大局,事关节约型社会的建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促进全县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对非法储存、使用、经营、运输成品油行为进行整治,维护全县正常的经济秩序,实现安全生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自治区要求,理清各部门市场监管职责,推进成品油市场整治以及管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工作目标。建立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负其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格局;通过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相互通报机制、构建联合行动框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全面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清理、整顿违法从事成品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行为,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全面整顿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加油站点和非法运输及销售成品油的流动车辆,消除违法经营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社会危害,有效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间工作联系,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全县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县成品油整治联席会议),作为全县成品油市场长效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机构。组长分别由县人民政府分管经贸、公安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协助分管经贸、公安的副主任、县公安局政委、县经贸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经贸局、环保局、安监局、交通局、质监局、工商局、国税局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查指导各乡镇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县公安局政委、县经贸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县公安局承担成品油市场打击、整治工作,县经贸局负责代拟县成品油市场整治联席会议相关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各乡镇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取缔无照无证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未获得安全监管、工商、商务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只售柴油且闭杯闪点>60℃的除外)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非法窝点,一律予以取缔。
(二)取缔无照无证无牌的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辆。对未获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证》的流动销售成品油和非法运输危险品的流动车辆,一律予以取缔。
(三)查处证照不齐、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对已取得部分证照但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责令停止营业,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对已被拆除的加油站,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行为。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及掺杂造假、以次充好、价格违法等行为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经营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厉打击不按期供应普通柴油质量升级情况。组织、督促成品油销售企业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步伐,从经营、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加大对城区加油站、各乡镇加油站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从 2017年 7月 1日起,全县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50ppm的普通柴油,鼓励有条件加油站提前供应含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全力确保清洁油品在我县如期供应。
五、任务分工
县成品油整治联席会议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成品油市场整治长效机制;县公安局、经贸局牵头,各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指导对应乡镇级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成品油市场整治主体责任,领导和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秩序开展专项整治。
县公安局:负责与商务部门一同组织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协助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依法接受行政机关移送的涉嫌成品油犯罪案件。
负责成品油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成品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擅自运输成品油的车辆;负责依法查处无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流动加油车辆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负责成品油站(点)、成品油使用企业消防设施,电气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火源管理等消防安全的检查;负责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加油站(点)、成品油使用企业。
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公安部门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成品油流通企业的市场准入,加强对加油站点的购销台账、油品来源、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的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掺杂使假和销售劣质成品油行为的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资格证书;负责对本县辖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
县安监局:负责经营汽油加油站和专门从事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的经营安全管理;负责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汽油加油站和专门从事成品油仓储经营的企业。
县环保局:负责监督管理查获收缴的假劣成品油的无害化处理,配合公安、工商、质监部门将查处的假劣车用燃油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确保假劣燃油得到有效处置,避免二次污染,严防查缴的假劣车用燃油重新流入市场;强化污染排放监督管理,严格实施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系列标准。
县交通局:负责成品油道路运输的许可及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和相关资质,未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和非法运输危险品的流动车辆和人员。
县质监局:负责检查加油站在用加油机是否经检定合格,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全县在营加油站的油品质量检测。
县国税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税收秩序检查,开展成品油消费税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通过制假、造假手段偷逃成品油消费税及骗取退税的违法行为。
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成品油非法经营犯罪行为的解释,办理涉嫌成品油犯罪的案件,依法打击涉嫌犯罪的经营者。
县文广体局:负责向社会公布专门的有奖举报电话:110(公安)、7885555(经贸)、12328(交通运输)和12315(工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线索;负责宣传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对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对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形成有利于专项整治的社会环境;负责及时报道各级、各部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中石化贺州富川石油分公司:负责指导所属加油站自查自纠;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协助落实成品油专业运输车辆参与行动,配合做好被查封成品油的调运、保管、收储工作;对现场查封的非法经营设备的处理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协助做好被查封油品的抽样检测鉴定工作。
六、步骤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乡镇、县经贸局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自设罐企业、非法经营窝点和非法流动车辆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对所有检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日至11月20日)。各乡镇、县经贸局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部门职能职责,认真加以整顿治理。为保证专项整治效果,一是在10月下旬、11月下旬分别召开2次联席会议,由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汇报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由县公安局牵头,在专项整治期间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各相关部门的联合行动。
(三)联合检查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5日)。县人民政府将根据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查组赴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问题严重的地区,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5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本辖区、本系统工作情况总结,并于 12月23日前连同《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统计汇总表》(详见附件)送县经贸局汇总。县经贸局负责起草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于12月25日前,报市商务局和县人民政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组织开展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参照制定具体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系统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切实提高治理实效。
(二)增强协作配合。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采取拉网式排查、不定期巡查、定点检查等形式,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沟通会商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逐级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职责不明确或存在交叉的,要抓紧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杜绝扯皮、推诿等现象发生。
(三)严格依法行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成品油市场经营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执法资源整合运用,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经营者,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督促检查。由县经贸局牵头,会同县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促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混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多次打击成效不佳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成品油政策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舆论压力,营造不敢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环境。各乡镇要积极研究出台有奖举报制度,明确举报方式、受理机构、举报奖励等,引导群众主动提供违法线索、反映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六)建立长效机制。为巩固和保持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效果,确保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常态化、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化,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要求,建立全县成品油市场整治长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县联席会议制度将继续运行,有奖举报电话将一直有效。从2018年一季度开始,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牵头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做专题工作汇报。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列入日常管理、检查工作范围,并作为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的成品油市场整治机制。
附件: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统计汇总表
公开方式:公开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