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运输证》办理成功后,单位、团体、和个人获得合法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的资格,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根据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第七次修正)第十四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序号 | 材料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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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 |
2 |
运输证配发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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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4 |
车辆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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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车辆行驶证 |
6 |
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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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交车辆彩色数码照片 |
8 |
经办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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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总质量超过12吨的重型货车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备和接入平台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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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富川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号厅交通运输综合窗14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咨询:0774-7893961
交通指引:乘坐1路公交车富川县城东园区大厦即可

一、业务办理结果查询
网上查询 :办件查询(点击进入)
现场查询 :富川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号厅交通运输综合窗14号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查询:0774-7893961
二、其他相关办事查询
一、线上办理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点击进入)
二、线下办理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序号 | 材料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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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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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聘用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
4 |
聘用人员从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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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负责人身份证 |
6 |
经办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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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
8 |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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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如没有购置符合要求的车辆)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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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话咨询:0774-7893961
2、现场咨询: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前往富川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号厅交通运输综合窗14号窗口,向工作人员查询办理进度。
答:个人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必须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答: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都需要办理。
答:办理《道路运输证》不收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