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内院校录取: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
区外院校录取: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资助对象为当年度被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为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
(1)脱贫家庭学生
(2)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3)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4)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6)孤儿
(7)烈士子女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 序号 | 材料名称 |
|---|---|
|
1 |
|
|
2 |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
|
3 |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
4 |
银行卡复印件 |
1、办理结果查询:学生可通过原就读高中或当地教育部门咨询,公示名单需在学校或县级平台公开。
2、资助金查询:拿银行卡到相应的银行柜台或自动柜员机查询。
学生在入学后,可继续向所在高校的资助办咨询其他资助项目,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1、电话查询:0774-7893437
2、现场查询: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2号厅教科局窗口(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监督投诉电话:0774-12345
主要用于新生入学路费及短期生活费,覆盖家庭所在地至录取院校的交通费用。
不可重复。若已通过其他项目(如滋蕙计划)获得资助,则不再重复发放。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自2019年起采用个人承诺制,无需民政部门盖章,但需提供相关佐证(如残疾证、低保证明等)。
发放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后,不能确保每个领取入学补助后的每个学生都去就读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