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概况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顺利入学而设立的专项资助计划。该项目主要通过一次性发放资助金,帮助学生解决从家庭所在地到高校所在地的交通费用及入学初期的基本生活费用,确保他们能够顺利报到入学,减轻经济负担,保障教育公平。

第八条 普通高中资助范围及标准:(三)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标准

区内院校录取: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

区外院校录取: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当年度被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为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

(1)脱贫家庭学生

(2)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3)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4)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6)孤儿

(7)烈士子女

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1

《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申请表》(点击下载)

2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

银行卡复印件

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

1、办理地址:原就读高中(中职)所在学校资助办申请

2、办理流程

  • 01
    学生申请
    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向原就读高中(中职)资助办提出申请。
    学生需如实填写《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申请表》。
  • 02
    学校审核、汇总、公示、上报

    审核:学生所在学校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专门的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学生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

    (2)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3)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是否一致。

    汇总:审核通过后,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填写《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申请汇总表》。

    公示:汇总后的名单将在本校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毕业学校、录取院校等基本信息,但不得涉及学生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向学校资助办反映。

    上报:学校将汇总后的申请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 03
    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汇总

    审核: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收到学校上报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复审。复审内容包括:

    (1)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2)确认学生是否已被高校录取。

    (3)检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汇总:审核通过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汇总。

  • 04
    拨付入学补助
    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将资助资金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或其他银行卡一次性足额发放给学生。资助标准为区内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查询服务

1、办理结果查询:学生可通过原就读高中或当地教育部门咨询,公示名单需在学校或县级平台公开。

2、资助金查询:拿银行卡到相应的银行柜台或自动柜员机查询。

相关办事

1、其他资助项目

学生在入学后,可继续向所在高校的资助办咨询其他资助项目,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2、其他办事服务

咨询互动

1、电话查询:0774-7893437

2、现场查询: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2号厅教科局窗口(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监督投诉电话:077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