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成功的创业者可以获得5000元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服务。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对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首次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入乡农民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补贴之日不超过24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
| 序号 | 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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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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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或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或返乡入乡农民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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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包括一年的纳税证明、一年的银行发放工资凭证、一年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以上三种任意一种)等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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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
窗口名称:富川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401
联系电话:0774-7882402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175号人社局4楼401室(交通指引:乘坐一路公交车,在人社局下车)

无,因涉及核实原件及加盖公章,实地查看经营主体,所以不适用网上办理。
1、电话咨询:0774-7893025
2、现场咨询: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175号人社局(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监督投诉电话:0774-12345
提供外出务工证明(社保缴费、劳动合同、村委证明等)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补贴之日不超过24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
常见错误示例:企业注册登记日距申请奖补之日超过24个月(含),且申请时已经停止经营
因为要核实原件及签字盖章,所以不能网上办理,办理地址为富川县人社局4楼401,联系电话0774-7882402。
是指纳税证明或企业通过银行对公账户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如可查询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可免。
申请人创办的实体在富川瑶族自治县不是首次创办、不属于“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协调市场监管局查询),返乡入乡农民工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从事的个体经营地址并非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