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具有富川瑶族自治县行政辖区内常住户口,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健在的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
80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
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100至10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600元
110至11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500元
12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
(1)凡持有富川瑶族自治县户籍。
(2)年龄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包括农村、城镇居民和行政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1)老年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一卡通”银行卡或存折。
办理地址:全县各村委(社区)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12点,下午3-6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咨询:0774-7887123(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1)本人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2)替他人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1、电话查询:0774-7887123
2、现场查询:各村委(社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福利股(工作日上午8-12点,下午3-6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办理:通过线上办理原渠道“我的>办事”查询办理进度。

领取高龄补贴需要定期进行生存认证,生存认证周期:6个月1次,可采用线上(网络)线下认证两种方式认证。
1、线上认证流程(老人或家属自行完成认证)
(1)微信扫码或者搜索“慧康养”进入慧康养小程序主页;
(2)点击“生存认证”按系统提示进行生存认证。


注意:如果人脸识别失败可在失败界面点击“×”按钮,直接录制老人的视频和当前照片代替。
2、线下认证流程(工作人员协助认证)
对于无法通过刷脸认证的老年人,需要线下完成核验,提交照片给社区工作人员,辅助完成认证;
线下认证等同于使用小程序生存认证,不影响补贴发放。

1、电话咨询:0774-7887123
2、现场咨询:各村委(社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福利股(工作日上午8-12点,下午3-6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3、监督投诉电话:0774-12345
对已经享受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的老年人,不得取消或降低其本人应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其他专项救助制度、福利制度待遇。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
此类申请视为无效申请,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必须是属于本人名下,其他资料皆视为无效证件。
当老人去世或失联时,要及时报告村委(社区)停发高龄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