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开展富川瑶族自治县2026年“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为提供残疾人服务,对服务项目有意向的服务商参与该项目。
一、采购单位
富川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采购项目
(一)2026年“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
1.项目预算:29万元;其中就业帮扶基地每安置1名残疾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补助5000元/人,剩余资金用于补助产业帮扶基地。
2.服务内容:2026年“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分产业帮扶基地和就业帮扶基地,其中就业帮扶基地,实行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稳定就业。就业帮扶基地安置12名(含)残疾人在岗就业,每安排1名残疾人稳定就业可按辐射带动帮扶2名残疾人折算,共计24人;产业帮扶基地帮扶残疾人96人,总数120人。
就业帮扶基地是指在乡镇、农村(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产业园区等建设的基地,通过向残疾人开展技能培训,设置适合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岗位,安排残疾人在基地实现6个月以上的稳定劳动就业。
产业帮扶基地是指基地通过向残疾人提供种子、种雏、苗木、农药、农肥、技术等产业帮扶,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给予每户残疾人家庭免费提供生产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等跟踪服务。
就业帮扶基地可以由1个基地或者两个基地共同完成,但每个就业帮扶基地安置不少于5名(含)残疾人在岗就业,就业帮扶基地安排不少于12名残疾人实现就业。
具备资格条件的机构可以同时选择产业帮扶基地和就业帮扶基地服务,也可以单独选择就业帮扶基地服务。
三、机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申报条件:
1.就业帮扶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就业帮扶基地的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管或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村合作社等实体经济组织。经济状况良好,无违法不良记录,无法律纠纷或经济纠纷。
(2)机构有适合残疾人从事的就业劳动项目,有适应市场发展的管理运营机制,管理机构完备,规章制度健全。
(3)机构具有一定的培训能力,能够开展残疾人就业岗位培训。
2.产业帮扶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产业帮扶基地的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管或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村合作社等实体经济组织。经济状况良好,无违法不良记录,无法律纠纷或经济纠纷。
(2)机构具备一定规模、经营业绩较好且可持续性强,能通过实施产业项目带动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实现增收。
(3)机构具有一定的培训能力,能够为残疾人提供技术指导,以及产、供、销等跟踪服务。
(四)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机构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法人或者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有效公章;
(二)相应的服务方案及往年开展相关服务工作资料。
五、公告期限
(一)本公告在富川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4月15前含当天);
(二)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六、补充说明
(一)采购人信息及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采购人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唐庆春;
邮编:542700;
联系电话:0774-7888783。
(二)2026年“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进行采购,可到富川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现场同时报名参加。
富川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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