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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6-03-27 16:50     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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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2026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富川瑶族自治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326   


富川瑶族自治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16号)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我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加快补贴资金发放,充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耕地地力水平,保障粮食安全。

一、重点工作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而实施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有关的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方式方法等内容按照201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执行。乡镇严格补贴面积摸排登记、审核校验、公示备案以及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强化流程管控、严把工作关口,确保2026630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一)及时布置工作。根据县级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及时布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牵头站所,具体承担一卡通系统要求的农户信息(农户土地确权面积、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和银行账号等)及补贴面积的收集、汇总、审核及录入、上报等工作,并落实业务具体负责人

二)准确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为确保补贴资金规范发放、精准直达,严禁将国家公职人员、失地农民未出具相关村(社区)组证明的未满18周岁农民和已死亡人员纳入补贴对象。各乡(镇)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实际种粮农民的种植面积直接挂钩的机制与办法,要结合本地耕地利用优先序落实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补贴标准,强化政策导向,充分释放补贴政策的稳粮增收效能

三)明确补贴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按照严格耕地用途管控有关要求,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土地面积为基础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后,以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

因非建设、退耕还林、挖塘、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原因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补”的耕地面积和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对于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作物的耕地对撂荒一年(包含)以上的耕地

对于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耕地,可予以补贴

四)强化激励约束一是鼓励和引导农户保护、提升耕地地力以及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对种植粮油蔗等作物、开展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病虫害绿色防控,及双季稻轮作的耕地,结合稻谷生产补贴、耕地轮作项目适当给予倾斜,切实调动农户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二是强化反向约束。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造成面源污染并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三是严明申报纪律。对在补贴面积申报中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健全诚信体系鼓励各地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下一年补贴资格。

五)统一县域补贴依据。2026年度执行统一的补贴面积依据,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补贴依据(个别农户因客观原因未确权的除外)。

六)规范系统操作流程。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在耕地所属地域登记补贴面积统一录入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网址59.211.201.147以下简称一卡通系统)录入时,经核实的补贴面积须填入确权登记面积栏,以确保数据统计口径一致。补贴农户信息录入、数据审核、公示管理、补贴发放等工作都必须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操作。要建立常态化的系统数据维护与更新机制,开展专项培训,确保经办人员熟练掌握流程。“一卡通”系统咨询联系电话:0771-53315410771-53315480771-53316130771-5331614

七)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根据桂财农〔201694文件要求,乡镇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要求,通过一卡通系统生成每个村组农补贴情况公示表列明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关键信息,加盖公章后在村内公示7天。还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多形式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补贴系统向县级上传所有信息,并通过纸质文件报送县农业农村财政审核。

八)严格补贴面积审核。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组织、人社、公安、民政等部门协作,强化对非补贴对象的筛查要加强与自然资源、林业、统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核准核实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退耕还林、非农业征耕地、占补平衡、撂荒耕地、各类农作物面积等信息。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并邀请自然资源、统计等部门参与对乡镇上报补贴数据进行审核把关,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乡镇重新核实、公示,并在一卡通系统中进行修改。补贴面积大于自然资源部门公布的最新国土变更调查耕地面积核对各乡镇补贴面积情况,补贴面积大于耕地面积的乡镇需书面说明原因。

九)按程序报审和批复。各乡镇的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由县农业农村汇总,统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和2026下达资金用于测算全县补贴标准,并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联合行文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县人民政府审核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各乡镇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拨付申请进行书面批复,同时在一卡通系统录入补贴标准,以确保公示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十)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及时足额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

二、责任分工

(一)人民政府。根据桂财农〔201694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区域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的实施。县级人民政府面负责本区域内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统筹推进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制定印发、补贴标准和资金分配方案审批,组织开展补贴面积核实、资金兑付、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并将必要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保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以及本乡镇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工作

(二)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配合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批;配合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三)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商财政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报批组织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财政部门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会同县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四)自然资源负责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农业农村局提供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耕地等有关资料。

工作要求

(一)化措施保障农业农村与财政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补贴工作无缝衔接。加强与自然资源、林业、人社、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动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实施。在信息公开方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分层分类做好补贴政策清单的发布与解读工作,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特别要针对因政策调整导致补贴减少的农户,耐心做好解释说明,争取理解与支持。要认真做好信访办理,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在督促指导方面,要完善日常监管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防跑冒滴漏。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一经发现,按照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将申报面积与确权登记面积、实际耕地面积等进行横向比对,并将上下年度补贴面积、资金、对象等数据进行纵向校验,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完善档案管理。乡镇按要求进行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乡镇人民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正式文件和图片资料以村为基本单位,经村委会盖章以及具体经办人和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县、乡两级上报、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及批复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及时报送材料。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327日前报送实施方案,20261015日前报送补贴资金发放书面总结(含附件人民政府审定补贴方案的批复、县级抽查审核等材料202611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评价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联系。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吕海驰,联系电话:7890333电子邮箱:fcxnyncjtgz@gxj.gxhz.gov.cn财政联系人:唐慧姿,联系电话:7882154

附件:2026富川瑶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发放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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