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一)转移支付资金制度建设情况
管理办法方面。我县按照自治区要求制定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决策方面。我县革命老区项目申报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集体决策。
项目调整方面。我县报送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无调整。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方面。县财政部门牵头对项目进行监督核查和绩效评价。
(二)转移支付资金规模、项目安排、投资总规模等情况
2023年12月29日《贺州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建设项目的批复》(贺财预〔2023〕49号)文件批复我县2024年度第一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项目4个,建设资金(投资总规模)共计1606万元。具体项目为:1、富阳镇集贸市场横一、横二巷道整治改造提升项目200万元;2、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富川县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98万元;3、富川瑶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改造工程195万元;4、麦岭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13万元。
2024年7月22日《贺州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批复》(贺财预〔2024〕18号)文件批复我县2024年度第二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项目3个,建设资金(投资总规模)共计178万元。具体项目为:1、富川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158万元;2、富川县古城起义烈士陵园升级改造项目10万元;3、莲山镇罗山村委青草洞自然村路口安全改造工程10万元。
(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自治区下达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78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出1025.81万元,支出进度57.5%,结余758.19万元。
二、绩效评价指标自评分析
(一)制度机制建设(9分)
管理办法(2分):2019年我县根据财政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预财〔2015〕121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9〕104号)的有关规定制度了《富川瑶族自治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富财预〔2019〕16号),自评得分2分。
项目决策(2分):按照财政厅工作部署,我局经集体决策,研究决定报送2024年革命老区7个项目。自评得分2分。
项目调整(2分):我县报送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无调整。自评得分2分。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3分):2025年,我局对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资金支出进度等进行督查;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富财绩〔2025〕2号)文,在一体化系统对2024年所有项目(包括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全覆盖进行绩效自评。自评得分3分。
(二)项目管理(15分)
项目报备及时性(4分):2023年11月28日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对市县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23〕146号)下达我县革命老区资金1606万元,我县于2023年12月28日向市财政局上报了《关于批准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计划的请示》(富财报〔2023〕57号);2024年5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桂财预〔2024〕53号)下达我县革命老区资金178万元,我县于2024年7月15日向市财政局上报了《关于批准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项目计划的请示》(富财报〔2024〕49号);两批革命老区项目资金都按时申报项目及绩效目标,自评得分4分。
项目落实及时性(3分):我县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贺州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批复》(贺财预〔2023〕49号)文件,批复我县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项目4个,建设资金共计1606万元。我县财政部门于2024年1月8日《关于下达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富财预〔2024〕1号),下达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富川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富川瑶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人民政府2024年革命老区项目资金。于2024年7月22日《贺州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批复》(贺财预〔2024〕18号)文件批复我县2024年度第二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个,建设资金共计178万元。我县财政部门于2024年7月25日《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富财预〔2024〕6号),下达各乡镇2024年第二批革命老区项目资金。两批革命老区项目资金在市财政局批复项目后15天以内全部落实,自评得分3分。
项目管理合规性(4分)。2024年我县革命老区项目按照评审、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相关程序进行全程管理,自评得分4分。
项目绩效目标(4分)。2024年我县革命老区项目建设内容明确、清晰、准确、可量化,自评得分4分。
(三)资金管理(16分)
资金支出进度(5分)。2024年自治区下达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额度1784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县支出1025.81万元,支出进度57.5%,自评得分3分。未完成主要原因由于项目工程复杂,前期设计预算时间较长,预埋基础时间工序复杂原因延误工期。按截止日期统计,并未能全部拨付完毕,形成了结余资金。
资金拨付(4分)。2024年我县革命老区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或项目施工进度拨付到项目单位,自评得分4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2024年我县革命老区项目资金在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向、范围、标准、用途内使用,自评得分4分。
账务核算(3分)。2024年我县革命老区项目按财务核算管理规定及时、准确核算,自评得3分。
(四)产出(30分)
项目完成程度(14分)。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自治区批复我县革命老区项目7个,我县完工项目5个,项目完成率71.43%,完成进度达到80%及以上的项目共6个,完成程度(按个数)自评得分12分。未完成主要原因是其中一个项目按时间节点未达到工程进度80%。
完成数量和质量(8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县7个革命老区项目,只有1个项目完工工程量未达到计划工程量,其余6个项目完工工程量均达到计划工程量,完工项目验收合格,自评得分7分。未完成主要原因由于项目工程复杂,前期设计预算时间较长,导致1个项目完工工程量未达到计划工程量。
完成成本(8分)。2024年我县革命老区项目投资按计划投资额进行,自评得分8分。
(五)效果(30分)
政策目标实现程度(20分)。2024年我县革命老区项目主要投入到对全县辖区存在的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对集贸市场横一横二巷道及管道改造、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村委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主要是为了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宜居品质。项目实施后,都达到了该项目标,压降交通事故发生,安全出行,解决当地群众出行及生活难题,提高人民满意度,自评得分20分。
维持与反馈机制(10分)。2024年我县革命老区项目后道路交通事故减少,群众非常满意。自评得分10分。
(六)财经纪律
我县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存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存在重大失误、贪污腐败问题或被追究刑事责任、被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纪委、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情况。自评得分0分。
根据以上自评,2024年富川瑶族自治县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得分95分。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召开专门会议,指定一名副局长牵头负责革命老区项目事宜,由预算股专人负责组织项目单位申报项目、日常资金拨付、相关资料收集等项目管理工作。2、强化项目的立项管理。坚持自下而上的编报要求。同时,在项目立项编报过程中,组织力量对拟上报建设的革命老区项目逐条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建设里程和建设难易程度,确保项目切实可行和顺利实施。 3、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我县根据贺州市财政局审批的项目安排资金,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做到专款专用。
(二)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个别项目由于施工条件复杂,施工队伍组织不力,预埋基础时间工序复杂等原因,项目未能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延长了项目建设周期,也影响了项目效益的及时发挥。
(三)改进措施及对自治区的建议
1、改进措施。逐步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尽量选择前期工作已完备、施工条件已达到的项目进行推进,尽量避免“资金等项目”的情况出现。
2、对自治区的建议。我县是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同时也是革命老区,革命老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自治区增加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资金总量,将项目资金与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河流域治理、通村水泥路建设等资金统一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完善我县革命老区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服务水平。
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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