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
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报告
的整改情况报告
富川瑶族自治县审计局:
根据贵单位送达的富审报〔2023〕3号《富川瑶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专门组织会议研究布置整改工作,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涉及延伸审计县直单位及国有企业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单位、企业进行整改,压实各部门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治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方面
(一)预算编制方面。
1.预算编制组织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在编制2024年度预算草案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于6月30日印发《关于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富财预函〔2023〕4号),及时组织开展2024年预算编制前期工作。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组织预算编制。
2.预算编制规定不够规范、细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在编制2024年度预算草案时,印发了《关于编制2024—2026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富财预〔2023〕11号),并将编制工作要点、基础支出标准、支出构建类标准、劳务成本类支出标准等列入其中,加强对各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要求各单位合理预计支出,完整、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部门预算准确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
3.部分追加预算指标执行率低。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2023年财政局分别下发了《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富财库〔2023〕9号)《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加快2022年、2023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的函》,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根据项目工程量及时请款,提升预算执行率。
下一步,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一是完善预算执行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并结合支出进度对部门政府责任绩效目标考核进行扣分。二是严格预算追加机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部门预算执行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全年均不再办理预算追加。对所需资金需求,通过调整部门支出结构或列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制存在不科学、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财政局在编制2024年度预算草案时,印发了《关于编制2024—2026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富财预〔2023〕11号),其中要求各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有关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5.少编预备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财政局将在2024年及以后年度政府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比例安排预备费。
(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23年10月26日,财政局组织召开全县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及案例分析培训会,加强对各单位相关人员和财政局业务股室审核人员的绩效目标编写和审核培训,并将单位绩效目标填报质量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同时财政局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
2.预算支出未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预算支出未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问题,财政局在编制2024年度预算草案时,印发了《关于编制2024—2026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富财预〔2023〕11号),强调要求各单位加强项目库管理,将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围绕中心排”的预算安排原则,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健全项目库。
(三)财政改革措施落实方面。
监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监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2023年3月28日财政局印发了《富川瑶族自治县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成4个工作专班复查小组,对22个预算单位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检查工作。2023年10月27日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县财务专项清查行动的通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对12个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
(四)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执行办法不具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预算执行办法不具体的问题,2023年5月财政局印发了《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修订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富财库〔2023〕6号)加强预算执行中国库集中支付监控管理。同时财政局在编制2024年度预算草案时,印发了《关于编制2024—2026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富财预〔2023〕11号),并将编制工作要点、基础支出标准、支出构建类标准、劳务成本类支出标准等列入其中,以便规范单位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
2.“三公经费”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一是针对“三公经费”执行不严问题,2023年4月县财政局开展了全县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检查,包括:预算执行和调整未履行必要程序,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违规转列支出”。二是于2023年12月代拟了《富川瑶族自治县进一步“过紧日子”实施方案》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聚焦“三公两费等主要公务活动经费领域,优化公务活动方式。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
3.股权投资未在自治县财政核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由于县平台公司未能提供相应的股权投资确认的相关材料,导致总预算会计账暂不具备股权投资科目核算的条件。下一步,财政局将继续与受资单位对接,取得相关依据,补记股权投资。
4.非税收入专户资金未纳入本级财政部门统一的会计核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阶段整改。当前预算一体化系统自治区未开通非税账户记账板块,全区都是通过公共收付系统来收缴非税收入并记账。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计划于2024年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分账套核算且统一管理。
5.非税收入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于福利政府因科目错误上缴的2万元土地租金收入,财政局于2023年7月31日向市人民银行申请退库并按原路退回给了福利政府。福利政府收到退回资金后于2023年8月7日以正确的科目“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行政、参公事业单位使用)”再次上缴财政,财政局于2023年9月15日按正确科目上缴国库。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核算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检查,及时纠正错缴的非税收入科目。
6.预算项目执行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2023年财政局分别下发了《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富财库〔2023〕9号)《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加快2022年、2023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的函》,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根据项目工程量及时请款,提升预算执行率。
下一步,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一是严格支出通报机制,并结合支出进度对部门政府责任绩效目标考核进行扣分。二是严格预算追加机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部门预算执行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全年均不再办理预算追加。对所需资金需求,通过调整部门支出结构或列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7.个别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资金超过两年未支付完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实施的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神仙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2021),2021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2022年6月经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后工程结算价款为1958.87万元,2023年11月22日已全部拨付。
(五)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方面。
1.财政暂付性款项无依据进行列支核算且年末结存金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因我县年底部分收入出现短收,故相应调整暂付款的清理消化计划数,年底根据实际财力进行暂付款的消化进行账务处理。2023年我县已根据年初预算中安排清理消化暂付款201万元并进行暂付款的账务处理,今后年度将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安排的清理消化数进行账务处理。
2.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方面。
(1)未对专项债券使用严格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年10月中旬上线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可查看到项目单位录入的专项债券以下项目信息:支出日期、支出金额、资金用途、银行交易流水号/支付凭证号、记账凭证号、项目供应商、供应商类型、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项目单位上传的附件材料。2022年和2023年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监管银行账户信息已在穿透式监测系统完成了登记,已实现通过穿透式监测平台全程监控专项债券支付信息。
(2)专项债券资金未纳入监管账户进行“封闭式”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富泽、润贺公司财务人员由于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政策理解把握不足,没有规范开设及管理2022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2023年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监管账户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我县获得的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已于2023年6月签订了规范的专项债券监管账户监管协议(四方),并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严格按照规定将专项债券资金纳入监管账户进行“封闭式”管理。
(3)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阶段整改。一是自动扣税的61.8363万元富泽公司已于8月30日从公司其他账户(账号660000012270700038)转入至专项债券资金专户(账号442612010145040895)归还资金,已完成整改。二是2022年光电产业园项目资金支出空调采购款、家具采购款等支出为园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支出。富泽公司正在整改中,由于光电产业园项目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尚未有符合规定的项目支出替换,待项目竣工结算结束,再替换符合规定的项目支出,并筹措自有资金支付不符合专项债券支付的工程款。三是广西贺州市润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部分资金用于广西骏菱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电梯采购款(实际为支付6#、9#、10#楼电梯采购款)正在整改中,目前由于润贺公司资金紧缺,计划于2023年底前统筹自有资金31.212万元调剂至专项债券专户,用于7#、8#楼、11#-13#楼、综合楼、综合楼裙楼等项目工程支出。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压实相关企业整改主体责任,尽快完成整改。
(4)部分项目有收益但一直靠财政代垫发行费和利息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年富投集团公司已集中缴纳旗下子公司专项债券利息及相关费用17174914.45元,其中:2022年2月份缴纳1835091.76元,2022年12月份缴纳15339822.69元,缴纳款项已包含华润示范区工业标准厂房项目2022年专项债券利息及服务费469.22346万元。
(5)5个专项债券支持项目推进缓慢,存在未按时竣工运营等情况,导致项目产出及效益未达预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由于2021-2022年受疫情影响,为了吸引企业入驻,华润示范区工业标准厂房实行了减免首年租金等招商优惠政策,导致项目运营实际收益远低于预期。该项目总面积为76432.27㎡,截至2023年11月28日,已入驻4家企业,配套宿舍已出租201套,已出租总面积为34477.24㎡,预计2023年底能取得租金收入80万。2024年产业园区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纳了更多企业入驻园区,力争2024年底将空置厂房全部出租,预计租金收入为321万。
(6)将部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支付项目以前年度欠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业主单位已于2023年9月27日调剂资金286.623044万元至专项债券专用账户(20345042300100000329361),并按规定于2023年9月28日分别支付支华润示范区工业标准厂房(一期)7-8#楼工程工程款80万元、标准厂房项目7-8#楼高低压配电工程工程款100万元、标准厂房项目11#、12#楼高低压配电工程工程款100.410768万元、标准厂房项目(一期)11#、12#楼及附属工程项目--挡土墙工程工程款6.212296万元。
(六)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统计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
(1)财政局已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督促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报财政局审批和备案。严格要求各单位在2023年度国有资产报表上报中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确保国有资产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财政部、自治区、贺州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县工作实际,修订《富川瑶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富川瑶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并根据自治区、贺州市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草拟了富川瑶族自治县资产处置征求意见稿,预计2023年12月底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印发。
(2)针对党校国有资产出租期限超长问题,经核实,党校出租合同显示租赁期限为20年,实际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时租赁时间有误,已督促党校修改系统及时整改。
(3)及时核对资产管理系统,核实单位相关情况。经核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为自治县住建局非独立核算的二层机构单位,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单户表)由住建局统一进行核算。
2.闲置国有资产未盘活、待处置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根据财政部、自治区、贺州市相关文件,结合本县实际,我局制定了《富川瑶族自治县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严格要求按照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调整有关固定资产、资金账目,并于15个工作日内在一体化资产管理模块对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资产的残值收入,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7个工作日内上缴非税收入。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国有企业汇总会计报表数据统计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快报报送单位数与决算数相统一,2022年度我县快报单位数为6家,企业决算实际上报贺州市财政局6家,2023年6月市财政局已将润贺公司月报划转至富川县,已纳入2023年企业决算。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国有企业进行审核,将企业快报、决算按要求全级次纳入报送范围,应纳尽纳。
4.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2018年至2023年,我县资产处置按照《富川瑶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富财资〔2018〕6号)文件执行,下一步工作计划为根据财政部、自治区、贺州市文件,对《富川瑶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对资产处置、使用管理,督促各单位报废资产的残值收入,按规定上缴自治县国库。不断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一)部门预算编制方面。
1.个别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自治县司法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2024年及今后将公证费收入列入部门预算。
2.部分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财政局在编制2024年度预算草案时,印发了《关于编制2024—2026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富财预〔2023〕11号),并将编制工作要点、基础支出标准、支出构建类标准、劳务成本类支出标准等列入其中,并开展预算编制培训,加强对各单位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提高各单位部门财务人员预算编制业务水平。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为了账套使用年度的衔接性原则,财政局计划将于2024年1月份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重新设立新的学校食堂账套,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会计科目名称。
2.上年结转资金安排预算项目执行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下一步,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一是严格支出通报机制。二是结合支出进度对部门政府责任绩效目标考核进行扣分。切实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促进各预算单位加快项目支出进度。
3.支出未列入建设项目工程实际成本核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针对房改办未将相关支出列入建设项目工程实际成本核算的问题,我局继续督促房改办加强项目资金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规范清理代垫项目,避免财政资金流失。
5.挪用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针对挪用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经费的问题,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已于2023年10月30日将挪用资金6822元退回县财政局国库。
(三)非税收入管理方面。
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存在未纳入部门预算统一核算,且未及时清理、上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3年9月注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个银行账户,账户余额分别已暂存入富川县住建局基本户,待清算工作结束后,严格按照资金规定将剩余资金上缴国库。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划转交接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由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划转交接正式移交时间为2022年1月中旬之后,导致县住建局2022年1月5日、14日存在开票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3年8月整理好相关移交材料给县自然资源局。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审计反馈问题后,我局立即督促自然资源局清理该款项,据自然资源局反馈,2022年应收未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广西贺州恒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用地,2022年该公司申请缓交,延迟到12月7日。到期后自然资源局通过电话或信函催收等方式进行催收,但未能收回。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3年3月22日已使用法律手段加大力度催收该款项,材料移交到县检察院进行催缴。
4.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一是交通局实施的城北经葛坡至福利二级公路取土场项目林地审批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由于当时财政库款不足,经费拨付时间延后,已于2023年3月22日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完成整改。二是华润电力富川瑶族自治县牛背岭60MW光伏项目林地审批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由于华润电力公司款项拨付需公司总部批准,报批时间较长,已于2023年1月9日支付到位,完成整改。下一步自然资源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业务协调对接,及时完善交接材料,确保相关配套费用及时征收。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已将收到2022年税务部门汇总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明细并提供给审计组。
截至2023年4月2日共有3宗超2年未交清的1499.44万元土地出让价款,其中广西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宗849.44万元。由于受经济下行影响,财政收入不及预期,库款保障以“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主,暂时未能安排拨付,待财力改善后将及时拨付。贺州市正赢集团1宗650万元,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已多次发函进行催收,下一步自然资源局将加强与贺州市正赢集团对接,继续追缴拖欠的土地出让款。
6.部分部门应缴财政款余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对于审计提出的9个单位应缴财政款余额较大问题,经查已有6个单位完成上缴,自治县交警大队、自治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高级中学、自治县第一中学、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仍在梳理中。
代管资金专户资金不属于非税资金,世行贷款红壤开发项目专户余额资金也不属于非税资金,这两个专户资金无需上缴交非税专户。
自治县财政局已督促未完成整改的预算单位及时改正,将资金按规定的渠道上缴。
(四)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管理统计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1)关于自治县水利局签订国有资产出租未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系统录入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自治县水利局已于2023年在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录入资产出租情况,完成整改。
(2)关于福利镇人民政府相关门面租赁协议与日期不一致的问题,福利镇人民政府已重新和林遥签订了新的门面租赁协议,并写上签约时间。并于2023年6月27日将相关情况说明上交至县审计局,完成整改。
2.国有股权核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经富川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核实,管委会已于2022年与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广西贺州市富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同年,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广西贺州市润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由于原贺州华润与原农管委合并,人员调整变动比较大,未能及时调整账务,导致库存物品/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至审计日止余额为3300万元。经管委会领导班子研究,于2023年5月底已对该科目进行账务调整。
3.部分部门存在其他银行账户余额较大的问题。
(1)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由刘国成教导员组织相关民辅警对单位存量资金-其他银行账户余额进行核实清理。经查,2022年单位存量资金-其他银行账户余额为2022年应缴未缴财政款,该款项已于2023年2月补缴完毕。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自治县水利局其他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为7874776.48元。该账户的余额为自治县水利局的项目管理费,项目质保金,广东四会慈善总会帮扶资金,征地补偿费,未完工程项目资金,应付工程款等。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单位自有账户资金的日常监督检查,避免资金违规存放使用。
三、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面
(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分数据与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财政部门在下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中,将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报表填报的审核,切实避免不同系统同一数据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再次发生。
(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数据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下一步财政局将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报表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同时加强对单位填报数据的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重大投资项目方面
(一)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有缺失,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1.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专项开展工资支付专户的监管检查活动,而是与其他检查工作混同开展,材料未能明显体现出专项检查的内容。今后将积极改进工作方式,一是对于已经检查的材料重新梳理总结,规范后续检查材料搜集,做到工作留痕,二是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在建项目未规范使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名称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2份。后期将持续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账户开立指导工作。避免落实专户制度存在瑕疵。
2.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对于实施项目造价(施工合同额)在300万以上(含)并且作业工期超过1个月的项目通过开立农民工工资账户拨付农民工工资。
3.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个季度均组织施工企业、在建项目部召开房建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布置会。今后将协同人社部门加强对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022年自治县县水利局组织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对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和管理均进行了监督检查,建立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基础台账”。
(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有缺失,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对于存在的问题,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与县住建局建立数据沟通交流机制,由具体股室负责人对接业务,住建局核发施工许可证的一周内将相关数据报送给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项目缴存保证金情况进行跟踪办理,已整改完毕。
(三)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规定的问题。
1.自治县水利局向收款人银行账户名称含“农民工工资”内容拨付农民工工资款项时,拨款摘要内容误写拨付项目施工款,实际为拨付农民工工资。今后水利局将严格按照规定拨付农民工工资,确保资金用途准确无误。
2.自治县水利局向收款人银行账户名称含“农民工工资”内容拨付农民工工资款项时,拨款摘要内容误写拨付项目施工款,实际为拨付农民工工资。今后水利局将严格按照规定拨付农民工工资,确保资金用途准确无误。
(四)工程建设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
1.县乡村振兴局于2023年11月补登记“在建工程”科目,具体情况如下:一是2023年11月,将2022年监理费和设计费“委托业务费”科目3060500元计入“在建工程”科目,二是2023年11月,将2022年基础设施82268099.22元基础设施建设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2.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支出2022年度革命老区项目三标段工程款等工程建设费用10358212.20元,确认调整补录在建工程项目8261638元,主要包括2022年度革命老区项目6951238元、2022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310400元;非单位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资金支出2026998.18元,主要包括桂整合资金、代为结算不列本单位国有资产资金2026998.18元。对于以上情况,自治县财政局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文件及工作要求进行更正补充及调整规范,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使用和管理。
3.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积极整改,查找补录在建工程,因项目较多,工作量较大,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整改。
4.自治县司法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第三十条,加强对完善国有资产台账,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及时把2022年支出的白沙司法所改造工程、莲山司法所建设工程等工程建设费用25.73万元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五)未按建设工程建设程序实施建设的问题。
关于未批先建问题,今后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项目建设。
五、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违规处置并对外排放超出排污许可浓度废水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针对广西贺州市润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运营的莲山污水处理厂在2022年9月23日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法行为整改,广西贺州市润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1月组织人员、机械将贮存坑内的污泥拉到有能力处置的第三方企业处理,并已按相关规定恢复原状。企业相关负责人已受到相应处罚。广西贺州市润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缴纳行政处罚费用。今后润贺公司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企业。
六、自然资源方面
违规开展项目建设的问题。
(一)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麦岭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未批先建的违规问题,已认识到错误。2023年及以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不再出现类似错误。
(二)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经查,贺州至富川一级公路等2个项目于2016年进场施工,确属存在用地手续不完善的情况,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将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完善相关工作,确保2022年以后新建项目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七、重点专项资金方面
(一)带动就业补贴资金方面的问题。
针对2022年带动就业补贴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方面
2.广西贺州伟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柳家乡周家村)中员工罗秀莲、白梅莉自2020年以来一直在企业工作,2021年10月两人合同是续签合同。
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2号)文件,被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的企业购买人身意外险即可享受带动就业补贴,文件没有覆盖工作时间的要求。因广西各县区农业帮扶车间,大多数用工按天结算,人身意外险不能按天购买,造成自治区农业帮扶车间补贴大多不能支出,自治区人社厅在听取各县区反映后,在2019年12月的《自治区考核办公室对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第六期)》中对就业帮扶车间的带动就业补贴人身意外险明确答复购买即可享受(详见附件2序号8第3点),在2022年也通过贺州市人社局传达就业帮扶车间申请补贴时即可享受带动就业补贴的指导意见。
4.富川瑶族自治县文昊果场2021年用工采用按天结算,因果场老板原因,劳务合同以果树生产情况签订,经整改,富川瑶族自治县文昊果场老板提供了2021年9-10月用工花名册、合同和劳动报酬领取表,整改完成。
5.富川升创电子厂提供的《劳动报酬领取确认表》中的“领取劳动报酬时间”所写时间“2020.3-2021.11”实际为“2021.3-2021.11”,因该厂老板娘用2020年电子版修改而成,只改了后面的年份,未改前面年份,造成错误发生,现已要求该企业完成整改。
6.富川古城香润来制香坊,2021年招用脱贫劳动力6人,其中3人符合带动就业补贴条件,其余3人工资累计不足600元,所以存在花名册与实际补贴人存在差异。与脱贫劳动力签订的劳务合同,规定了乙方听从甲方安排,就业帮扶车间的劳务合同事实是零工协议,双方认可即可。柳世成、余桂妹、刘丽花意外伤害险的投保出资人是富川古城香润来制香坊法人何春花,何春花于2020年12月15日联系平安保险业务员陀金香,于2020年12月23日微信转账792元购买4人人身意外险,因该业务员业务不熟悉,把投保人填写成被保险人,而4人保单上留着的电话号码均是富川古城香润来制香坊负责人何春花本人号码。我中心审核材料时提醒富川古城香润来制香坊负责人,其联系保险公司表示网上下单不能更改,并提供微信购买保险转账聊天记录截图(详见附件),我中心当时电话联系柳世成、余桂妹、刘丽花,3人均表示自己没有购买人身意外险,所以认定人身意外保险为富川古城香润来制香坊为3人购买。
7.富川亿凡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是在古城镇请工种植火龙果,工资结算为按天,该合作社在2021年11月30日累计发放2021年工资6800元,因就业帮扶车间补贴一年一次,该合作社理解写个日期就是当年,存在填写不规范。我中心在用工电话调查中,该合作社补贴员工2021年都工作6个月以上,工资达到6000元以上。现已完成整改。
8.广西晶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为肖富荣、黎翠香、何燕萍、黎新凤、杨秋、徐秀妹购买了1年人身意外险,符合购买了人身意外险的条件(详见保单复印件)。陈春秀、李秀燕、白友花、廖翠莲、邓永翠是广西晶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入职的老员工,该企业只提供2021年续签的最新合同,现在补上之前合同。
(二)劳动力资源调查和统计及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服务资金方面的问题。
1.政府采购依据不足。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由于县就业服务中心核定在职在编人员6名,全县在数智人社系统劳动力共计约15万多人,按照自治区人社厅更新要求需在短短几个月时间更新15万多人的信息至少90%,依靠现有人员无法完成此项任务,为避免下年被扣减就业补助资金,为确保该项工作任务按时按期完成,就业服务中心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开展此项业务,并提交人社局班子会讨论通过后才依照采购程序开展招投标。
2.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由于劳动力资源更新数据多达14-15万条,采取纸质版收集不仅耗材消耗大而且费时,无法在自治区人社厅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更新任务,因此2021年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工作要求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方式为采取人社部开发的手机APP“淘就业”使用手机来进行数据采集,每一名劳动力的数据采集都必须将必填项填写完整才能保存并上传,如果有缺项不仅无法保存也无法在系统更新为已更新数据,在更新结束后再从系统统计更新数量,在第三方根据工作要求完成该项工作后,就业服务中心也根据系统统计的有效数据进行了无效数据清洗和汇总,并核实确认最终有效更新数据条数并按实际更新的有效条数和第三方进行结算。县就业服务中心也重新补充完善好相关验收材料,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3.协议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年村级就业职通车由于合同金额在30万以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可以不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开展,以提交县人社局班子会讨论方式开展,目前已将当时县人社局班子会纪要以及验收成果收集完成,该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三)2021年设区市推动工业稳增长奖励资金方面的问题。
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经贸局已通过调整公用经费支出置换工业稳增长奖励资金中支付的不合理开支。
(四)2021年自治区工业节能项目补助资金方面的问题。
资金拨付不规范。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针对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2023年5月17日已由自治区工信厅对该项目完成验收,自治县经济贸易局也对华润电力(贺州)有限公司拨付材料进行了核实并补充完善。下一步经贸局将研究制定本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操作细则。
八、国有企业方面
(一)未按实际发生业务核算实收资本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富川县5家平台公司已按照相关财务会计核算规定,对于财政出资的注册资本金,于2023年5月进行账务处理,增加了实收资本。
(二)资金管理失控,存在资金管理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富川瑶族自治县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7月重复向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存入小城镇建设配套费370. 64万元,自治县财政局于2022年7月29日将重复缴纳的小城镇建设配套费退回县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富川瑶族自治县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富川瑶族自治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费用报销参照《富川瑶族自治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流程执行,整改工作已完成。
九、公共租赁住房方面
公共租赁住房资产底数不清、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已补录相关公租房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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