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文件之三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2024年度县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8月27日富川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何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2024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96.2%,下降3.8%。收入未完成预算,主要原因是经济修复基础尚不牢固,市场有效需求不足,支柱企业税收出现不同程度下滑,加上矿产出让工作滞后,导致财税收入未达预期。其中:税收收入19,932万元,同比减少2,694万元,下降11.9%;非税收入14,111万元,同比增加1,364万元,增长10.7%。税收收入中:增值税7,048万元,完成预算的88.1%;个人所得税286万元,完成预算的95.3%;城镇土地使用税355万元,完成预算的88.8%;土地增值税495万元,完成预算的49.5%;契税907万元,完成预算的90.7%;部分主体税种收入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影响,支柱企业税收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同时受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影响,与房地产相关税收大幅减少。非税收入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预算96.3%,未完成的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下行,新增建设项目减少,导致人防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所致。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预算3.1%,主要原因是2023年安排计提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公租房项目维护,而2024年未安排导致减收。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300,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6.5%。转移性收入项目具体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250,130万元,完成预算的130.5%。其中:返还性收入3,5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6,948万元,完成预算的126%;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604万元,完成预算的245.2%。
(2)调入资金1,861万元,完成预算的16.5%,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305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556万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6,71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6,719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31,396万元,为2023年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的专款。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644万元,完成预算的98.5%,同比下降8.8%,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我县40周年县庆,获得的转移支付资金较多、基数较大以及今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下降所致。重点支出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公共安全支出9,456万元,完成预算的114%;教育支出60,5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5.7%;科学技术支出3,103万元,完成预算的9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24万元,完成预算的8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卫生健康支出17,624万元,完成预算的85.6%;节能环保支出1,781万元,完成预算104.3%;城乡社区支出10,867万元,完成预算的143%;农林水支出88,325万元,完成预算的91.8%;交通运输支出3,115万元,完成预算的6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20万元,完成预算的139.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60万元,完成预算的72%;金融支出1,169万元,完成预算的95.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46万元,完成预算的125.4%;住房保障支出9,441万元,完成预算的99.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5万元,完成预算的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35.7%;债务付息支出5,392万元,完成预算的87.6%;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的72%。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15,7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解上级支出6,401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9,307万元,主要用于偿还2024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1)“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711万元,同比下降9.8%。具体情况如下:
①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5万元,同比下降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6万元,同比增长1倍,增长的原因是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交警大队单位执法用车老旧,到达报废年限,2024年3个单位共更换购置了3辆执法执勤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9万元,同比下降7.2%。
③公务接待费306万元,同比下降19%。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下降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预算执行中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了开支。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24年安排预备费1,100万元,年度执行中未动用,年底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3)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专款共计31,396万元。年度执行终后,上年结转专款累计支出23,247万元,执行率达到74%。
(4)增发国债资金情况。2024年度我县获得增发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资金504万元,支出504万元,支出进度100%。
(5)预算调整情况。根据自治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的275,046万元调整为317,207万元,调增42,1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275,046万元调整为317,207万元,调增42,161万元。收支平衡。
年度预算执行终结,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决算数比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增加16,94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增加21,60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增加3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357万元,调入资金减少3,67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7,1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同比减少23,850万元,下降21.5%。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37万元,完成预算的21%,同比减少5,451万元,下降5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30万元,完成预算的20.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22万元,完成预算的64.4%;污水处理费收入476万元,完成预算的86.5%;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4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5%。
(2)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82,33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0,79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4,20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33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9,334万元,完成预算的56.9%。支出完成情况如下:
(1)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38,360万元,完成预算的46.9%,同比减少5,755万元,下降13%,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6,520万元,完成预算的59.1%;农林水支出3,619万元,完成预算的47.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5%;其他支出17,046万元,完成预算的41.6%;债务付息支出1,062万元,完成预算的20.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0万元,完成预算的50%。
(2)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出10,974万元,其中:调出资金1,30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669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37,838万元。
3.预算调整情况。根据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2024年减少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583万元,增加上级补助收入6,184万元,减少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045万元,并相应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444万元,减少调出资金5,000万元。按照上述收支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总收入与总支出各安排86,7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7,444万元,收支平衡。
4.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情况:2024年度我县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230万元,支出1,598万元,支出进度25.7%。其中:城市地下管网建设项目5,748万元,支出1,535万元,支出进度26.7%;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482万元,支出63万元,支出进度13.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7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7万元,为富川瑶族自治县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销售商铺收入。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0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87万元。
3.预算调整情况。根据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2024年减少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00万元,减少调出资金1,300万元。按照上述收支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总收入与总支出各安排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各减少1,30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1,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341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0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6.4%。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7,3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382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收支相抵,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4,038万元,年末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3,147万元。
3.预算调整情况。2024年社保基金预算未进行调整,与年初预算一致。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4年度,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366,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7,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99,3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3年末富川瑶族自治县政府债务余额348,609万元(一般债务余额156,80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91,807万元),2024年自治区转贷富川瑶族自治县地方政府债务24,052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6,283万元,再融资债券17,769万元),偿还债务18,976万元;截止2024年底,富川瑶族自治县政府债务余额为363,639万元(含调增其他专项债务余额9,669万元、调增外债余额168万元、汇率因素变化导致外债余额增加11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4,49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99,140万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债务举借使用情况。2024年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24,052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8,100万元用于偿还一般债券到期本金,再融资专项债券9,669万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有效缓解财政还本压力;新增政府债券6,283万元,其中:富川瑶族自治县城镇学前教育项目2,000万元、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新型农贸市场项目2,000万元、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中成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600万元、富川瑶族自治县旅游集散中心项目2,000万元、2023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191万元、社会保险服务能力提升7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项目1,990万元、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项目3,488万元、乡村道路“三项工程”872万元、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7万元、富川瑶族自治县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211万元、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80万元、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项目1,700万元。涉密的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项目不公开。
4.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4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债务偿还本金18,97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9,106万元、政府外债还本201万元、其他债务还本9,669万元。支付利息11,00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4,835万元、专项债券利息5,610万元、政府外债利息557万元。
5.政府债券项目实施绩效情况。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了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相关工作。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对专项债券项目开展抽评,对被评价等次为一等或四等的项目,将在2025年后续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分配时予以增加或扣减。
(六)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落实情况
1.牵好绩效管理“牛鼻子”,始终坚持制度为本。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局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富财绩〔2024〕12号),规范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项管理流程,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夯实制度基础。
2.握准绩效管理“方向盘”,始终坚持培训为主。组织预算单位开展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授课,不断提升预算单位“学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意识,有效增强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认知水平和实操能力。
3.念好绩效管理“紧箍咒”,始终坚持绩效目标导向。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2024年除涉密单位外,共96个一级预算单位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强化申报环节绩效目标审核,从源头把控财政支出规模、投向和效能。全年共审核项目绩效目标 2,504个,涉及预算金额361,781万元,确保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紧密契合。
4.守好绩效管理“责任田”,坚持提升绩效评价质效。强化事中监控作用,实现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全覆盖,组织、指导各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并对1个整体和4个项目资金共计17,732万元开展重点监控,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继续聘请第三方开展重点评价,涉及5个项目、三个单位,资金规模达到30,105万元,客观清晰反映单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取得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为实现结果应用提供重要依据,持续强化预算单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导向。
(七)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自治县审计局在审计2023年富川瑶族自治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时,查出涉及财政领域的63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55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剩余问题将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和预算刚性约束、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做好整改工作、持续加强跟踪检查、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等措施持续推进整改。
2024年自治县财政决算草案在报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审议和提请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调整。
二、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及预算执行效果
2024年,我们按照自治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全面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措施,在稳住经济大盘上肩负担当,在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上精准发力,在防范化解风险上全力尽责,在深化财政管理水平上主动作为,有力推动我县经济回升向好、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全力盘活财政资源,蓄势赋能促发展
一是聚力财源建设,优化培育机制,制定富川瑶族自治县围绕产业振兴推进财源建设实施方案,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配合参与的财源培植机制,形成财源建设“全县一盘棋”的思想。二是紧盯政策导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争取上级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上自治区重点支出和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安排明细表,指导各部门深入分析研究吃准吃透上级政策投向,找准项目资金争取的切入点。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60,925万元,其中增发国债504万元,超长期国债6,230万元,极大地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三是以“资金活水”求“质效提升”。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收回历年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944万元,统筹安排到化债、民生项目等急需领域,努力实现财政资金效用最优化。四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2024年年初预算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按10%压减,统筹用于保障“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711万元,同比下降9.81%。
(二)打好政策组合拳,充分发挥财政乘数效应
一是持续落实延续性税费支持政策。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8,094万元,提振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充分发挥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带动效应。积极落实“桂惠贷”财政贴息政策,带动金融机构向685户市场主体投放7.37亿元‘桂惠贷’,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852.98万元;持续强化农业保险政策供给,下达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4,825万元,全县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0.62亿元,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5.75亿元,实现了“财政小投入、风险大保障”的支农效果。三是着力促消费扩内需。2024年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810万元,用于支持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朝东镇在全市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考核中名列第一。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支持力度,鼓励消费品更新和拓展消费领域,全年落实国家补贴339万元,预计拉动消费1.32亿元,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提振消费信心。四是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稳投资作用。2024年全县获得新增一般债券资金8,619万元、专项债券资金7,333万元,获得增发国债资金504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230万元,推动一大批惠民生、补短板、强弱项的项目建设实施,有力支持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民生
一是坚持把民生作为财政保障的优先选项,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2024年全县民生支出251,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5%,有力促进了民生社会事业的发展。二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按照“两个优先”原则,统筹财政资源,加强库款调度,落实“三保”专户管理,全年“三保”支出143,913万元,支出进度99.4%,全市排名第一。三是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国家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全面落实,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城乡居民医疗养老待遇稳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按时发放,稳岗稳就业力度不断加大,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力不断提升。2024年全县教育支出60,5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2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24万元,民生实事得到较好落实。四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加强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全年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781万元,其中74.6%用于生态保护,推动生态保护由“强基”“扩面”到“提质”“换档”不断升级。五是集中财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乡村振兴统领“三农”工作,夯实投入保障、强化协同发力,2024年落实各级衔接资金33,898万元、广东帮扶协作资金5,190万元,推动财政资金惠及乡村发展,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六是扛起粮食安全保障责任。严格执行各项惠农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确保全年粮食稳定生产。2024年共发放合计2.3亿元,涵盖20余种补贴。七是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房的多样化、多元化需求。2024年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23万元,着力推动城市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居住安全。
(四)未雨绸缪防范风险,财政安全底线更稳固
一是稳妥化解债务。严格落实中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政府债务限额置换隐性债务化债方案》,积极争取再融资专项债券额度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调整优化到期债务,逐笔分解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合理调度资金,牢牢守住债务不“爆雷”的底线。二是抓好防控金融风险。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工作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建立防范金融风险责任体系,加强协调协作,形成攻坚合力,积极稳妥处置突出风险点,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筑牢金融风险防护网。三是兜牢“三保”底线。严格预算编制,优先安排“三保”预算、足额保障、不留缺口。2024年全年三保预算144,750万元,占可用财力的80.4%,从源头兜住“三保”保障底线。实行“三保”资金专户管理,依托一体化系统,实时跟踪监测“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确保“三保”支出及时、高效、安全,切实筑牢财政运行防线。四是严格暂付款管控。着力加强财政收支和库款日常管理,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拨款,坚持“严控增量”和“消化存量”两手抓,加大清理消化暂付款工作力度,2024年末,全县财政暂付款账面余额占当年支出的4.7%,严格按要求将暂付款余额水平控制在5%以内。
(五)多措并举促进改革,深化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预算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要求,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县本级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制度约束,规范预算调剂行为。二是稳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拓展预算绩效管理深度广度,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与绩效评价质量,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组织部门开展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实现所有预算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加强绩效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着力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定《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试行)和投资负面清单的通知》、《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担保管理办法》、《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出资人审批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提升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监管水平。四是强化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基本原则,秉承“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评审理念,严把政府投资“关口”,2024年累计评审金额12.42亿元,审减资金1.08亿元,核减率8.7%,财政评审成效显著。五是深入开展财会监督工作。落实财会监督主责,聚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对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各位代表,2024年总的来看,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新引进企业还在持续建设中,未能形成新的财源增长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多领域民生政策刚性支出提标扩面,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可用财力与刚性支出增长差距不断拉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财政暂付款规模较大,预算约束刚性有待加强;重大项目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较慢,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扩量提质
一是把稳“大航向”,高位推动财源建设。深挖招商引资潜力,聚焦循环经济、现代农业、医药医疗、旅游康养等产业链,精准引进长效优质财源,做好生财文章。二是提升收入征管质效,确保应收尽收。围绕“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政策”狠下功夫,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机制,全面提升税收征管,杜绝跑冒滴漏,厚植财税基础。三是精准发力,全力以赴向上争取资金。围绕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投向,紧跟政策走向,在“谋”上发力、在“速”上用力、在“合”上聚力,全力以赴谋项目、争资金。
(二)聚焦中心大局,促进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一是支持工业振兴。统筹财政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工业园区提质增效。全力巩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成果,依托“热电联供”和“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优势,强化龙头引育,推动工业产业壮链强链、更有韧性。二是支持产业振兴。围绕发展水果、蔬菜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以创建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共建先行县为契机,用好用足衔接资金,持续深化粤桂产业协作,打造万亩设施蔬菜产业园,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推动特色产业不断扩产提质。三是支持扩大有效投资。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和民生需求,围绕“两重两新”建设工作重点,加强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重点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要素保障,切实选准选好项目,管好用好资金,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四是加强财金协同配合。用好“桂惠贷”、政府性融资担保等金融工具,进一步疏通助企纾困融资“瓶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扎实开展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积极培育有效需求、增加金融供给,确保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到项目、园区、企业和乡村。
(三)聚焦民生福祉,促进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守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两条底线,落实各类涉粮补贴政策,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二是支持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持续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权益保障、退役军人抚恤等特殊群体保障政策;强化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三是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富川一中教学综合楼等教育项目建设,力争县四小、县四幼两所学校实现秋季投入使用,补齐教育硬件短板;有序推进博物馆、文化传承中心、图书馆陈列布展和搬迁等工作,让公共文化服务惠及更多群众。四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做好涉重金属矿区等历史遗留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现环境质量与民生福祉双提升。
(四)聚焦风险防范,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推进全口径债务监测工作,着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和预算安排等方式确保法定债务不出任何风险;通过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依法依规稳妥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和拖欠企业账款风险化解,确保到期债务不违约、不爆雷。二是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合理安排库款,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加强财力平衡测算,实时预判地方财政收入实现程度,对出现未达预期的收入,及时预判,及时调整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统筹需要和可能安排的财政支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民生领域过高承诺、过度保障,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齐抓共管,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地方金融工作。认真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大力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
(五)聚焦财政改革,促进完善财政管理体系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持续推动各部门打破路径依赖、细化实施计划,科学编制预算,做到“以零为基、以事定钱、以效促用”,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深化财政基础管理。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全覆盖,全面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与绩效的深度融合,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建立全面监控的绩效运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尽量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四是深化财政监督。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紧扣财会监督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检查,保障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强化与审计、纪委等监督部门协同联动,推动资金监管全面贯通,推进财会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依法主动接受自治县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坚定信心、开拓奋进,做好今年各项财政工作,解放思想、稳中求变,为奋力开创富川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财政力量。
以上为202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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